各学院:
根据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和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22号),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
1.整体教学安排。秋季学期的研究生课堂教学按照课表正常上课,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调整的,由学院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2.研究生课程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表由研究生部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排定,请各学院据此安排好专业课教学计划。8月30日之前,安排好本学院本学期2019级研究生专业课教学计划,并完成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排课;9月15日前,安排好本学院本学期2020级研究生专业课教学计划,并完成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排课。排课时应避免与公共课时间地点冲突。
3.非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可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教学方式,实行线上教学需报研究生部备案。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各相关学院依据安全、就近的原则,组织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践时间为2020年9月到2021年3月。各学院与研究生实践基地做好沟通工作,统筹安排好学位论文开题与实践环节,做好本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10月10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汇总表》(电子、纸质盖章各一份)。
三、教务及学籍管理
1.课程补考
2019级研究生公共课程补考时间暂定为9月7日-11日,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他课程补考时间9月20日前完成,由相关学院安排。补考期间提醒监考教师及学生做好自我防护。
2.报到注册
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对因疫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前摸排,并提醒学生办理请假手续,其研究生证由学院收齐后统一到研究生部注册。
3.学籍处理
2020年秋季学期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等)工作将在学生正式开学后进行。需要复学的学生,待返校后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集中到研究生部办理。
四、学位论文工作
各学院务必扎实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落实导师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责任。9月底前完成2019级二年制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10月底前完成2018级三年制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12月底前完成2019级三年制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论文中期检查和论文开题报告会均可采用线上方式。报告会日程安排应于开题前一周报研究生部。开题及中期检查材料均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纸质版材料各学院留存。
研究生部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