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9 浏览次数: 2304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轮学位授权点申请范围

(一)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只接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申请。申请授权点需满足相应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申请基本条件。

(二)现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符合相关一级学科申请基本条件的,原则上应申请新增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条件尚不符合的,可继续加强建设。

二、本轮学位授权点申请工作总体安排

(一)有学位点填写《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学位点要认真谋划好,此汇总表将作为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同时,注意骨干教师只需填写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但学术型与学术型不能重,专业型与专业型不能重,学术和专硕可以重。

(二)申请学位点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并将研究生培养方案附在本表后。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如获得授权,以上申报材料将作为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参加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参考资料。

(三)学校聘请专家对硕士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审议申请学位点,学校会议研究审定。

三、本轮学位授权点申请工作相关时间节点

1. 10月20日前,现有学位点填写《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部。

2. 10月21日前,申请学位点根据前期专家论证意见,完成《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同时完成申请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部。

3. 10月23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4. 10月28日前,学校学校将各学位点最终申报材料提交至安徽省学位办。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和骨干教师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学位点申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推进各项工作。

(二)各有关学院要认真学习《2020年安徽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综合考虑生源、师资、科研等因素,优化整合师资队伍等各类资源,突出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各有关学院要树立大局意识,对于学校急需发展的学位点,要给予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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