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缓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2 浏览次数: 1434

有关学院、研究生:

根据《 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细则》(校研字〔2017〕7号)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学期研究生课程缓补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

课程名称

缓补考时间

缓补考地点

数值分析

320上午9:00-11:00

2J3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20下午14:00-16:00

2J302

实用英语写作

320下午16:10-18:10

2J302

二、其它课程

专业课由学院自行组织缓补考事项,原则上要求在开学后第三周结束前完成补考工作,并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三、注意事项

1.查询缓补考名单: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成绩→成绩查询→学期不及格生成绩查询”模块下查询不及格人员名单;

2.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需要携带研究生证及身份证等证件,提前20分钟到考场;

3.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此次缓补考的同学,一律随下一年级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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