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学校博士立项单位建设,学校决定召开“博士立项单位建设协调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1年05月21日上午8:30
二、会议地点:A座行政楼112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 校党委书记刘宁,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绍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费为银等相关校领导。
2. 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人事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社会合作处、现代技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3. 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化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6个学科所在学院院长、学科带头人。
四、会议议程:
1. 研究生部依据国务院学位办《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等文件,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及相关指标作进一步解读,并汇报学校博士立项单位当前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2. 人事处汇报生师比与专任教师博士化率、科技处汇报师均年科研经费、财务处汇报生均经费等指标当前建设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3. 6个学科分别汇报本区域(行业)对本学科人才的需求、本省已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情况(必要时可分析中东部省份或长三角相关情况)、对比分析本学科在区域内当前所处位置、本学科申请博士点的特色和优势、本学科对标基本条件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每个学科汇报不超过8分钟(建议以PPT形式汇报)。
4. 校领导讲话。
五、有关要求:
1. 博士立项单位建设工作是学校一项重点工作,请各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汇报材料。
2.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3. 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按指定区域间隔就坐,会议期间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闭。
研究生部
2021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