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1 浏览次数: 2117

各学院:

为促进研究生学生干部进一步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 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6〕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程序和指标

1.评选范围:任期一学期以上且符合优秀学生干部条件的校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会委员、班级干部和研究生党、团干部

2.评选程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复核

3.评选指标:

机械工程学院:(4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人)

电气工程学院: (4人)

纺织服装学院: (2人)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人)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1人)

艺术学院:(4人)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1人)

数理与金融学院:(3人)

人文学院:(3人)

外国语学院:(1人)

体育学院: (1人)

建筑工程学院:(1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2人)

校研究生会干部评定人数不超过全校研究生干部数的10%评选(不占用各学院指标数)。

二、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推荐。研究生部审核并组织评选,报学校批准。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要求,党员研究生担任学生干部、评奖评优等须由所在支部进行政治审核把关,提出初步意见。

三、推荐材料要求

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 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学院留存)报研究生部,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并以“学院名称+优秀学生干部”命名。

校研究生会参评人员直接将《 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研究生部。

要求材料完整,认定准确,如有不实,将直接取消该生评优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于11月5日前将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材料按要求报研究生部,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附件: 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doc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