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研究生实践教学
研究生实践教学,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和研究生实习实训两类: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实习实训是指研究生由导师安排或根据自身需要赴相关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参加实习实训活动。研究生实践教学遵照“集中为主、自主为辅”的原则,由各学院统筹安排和管理。相关申请审批从2022年开始均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1.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可采用“集中和分段”“校内和校外”相结合的方式。每届研究生一般于第2学期暑期开始,第4学期结束前全部完成。
2.每年6月初,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专业实践工作。先组织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并导出《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汇总表》,按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部备案。
3.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前须认真阅读《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安全须知》,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参考)》和三方协议。签订好的《安全责任协议书(参考)》及三方协议由研究生上传系统相应位置,相关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4.专业实践结束后,双导师共同完成专业实践的总体成绩评定。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考核评价申请,同时上传校外导师或实践单位评价报告;导师通过系统评定考核成绩;学院审核后,研究生可导出并打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及考核评价表》交学院。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考核结果由学院通过系统提交。
(二)研究生实习实训
1.研究生由导师安排或根据自身需要外出实习实训,须由研究生个人通过系统提交申请,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批同意。实习实训内容须与专业相关。
以上审核程序完成后,研究生个人通过系统导出《
研究生实习实训审批表》,学院通过系统导出《
研究生实习实训计划审批情况统计表》,签订好的《安全责任协议书(参考)》及三方协议由研究生上传系统相应位置。相关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办理完所有审批手续后方可外出实习实训。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导师与课程安排赴相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经学院审批同意,可纳入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统一管理。申请审批程序同上。
3.实习实训结束后,个人必须向学院提交实习实训总结报告(格式自拟)。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训经学院审批同意纳入专业实践管理的,可向学院提交专业实践考核评价申请,具体考核程序同专业实践。经学院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由学院通过系统提交。
4.目前未经过学院审批的研究生实习实训,5月15日前须按照以上程序要求补办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实习实训,视为自行外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确保研究生实践教学质量
(一)各学院可制订实践教学相应的工作方案,对目标、任务、组织管理、考核、总结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双导师指导学生制订好实践教学计划。
(二)各学院应加强研究生实践教学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研究生部将适时开展检查工作。
(三)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加强与相关行业合作,积极引入社会优质资源共建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通过签订协议,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将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研究生专业实践、实习实训岗位及任务、联合开设实务课程及考核等作为基地的主要内容。
三、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各学院必须做好研究生实践教学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对研究生的工作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其在实践中的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与研究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并确定实践教学期间各阶段研究生的校内外安全管理负责人。
(三)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按实践教学中行业特点要求自行设计,学院、实践教学单位、研究生三方共同签署。
(四)不得安排研究生到中高风险地区进行专业实践和实习实训。外出实习实训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返校时按照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