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与学位论文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17 浏览次数: 749

各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掌握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确保本学期教学计划正常执行,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小组组成

检查小组由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院长(副院长)、校、院研究生督导、研究生秘书等组成。

二、检查时间

5月17日-5月22日。

三、检查形式

理工类学院、人文社科类学院之间进行互查。检查学院应现场查看教学档案,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开展随堂听课或师生座谈会。

四、重点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是否按教学计划正常上课,课程进度是否符合教学日历安排等;研究生上课及学习情况,是否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完成实验、到课率情况等。

2.学位申请工作。检查学位申请工作进展情况,程序、过程材料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包括预答辩论文预审、增聘盲审专家组织专家论证等;检查毕业生成果认定完成情况、学院互查等。

3.学院对于教学督导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整改情况。

五、检查安排

原则上,每两个学院检查另两个学院,检查学院排在前面的学院院长(副院长)作为组长,具体安排如下:

理工类学院:

检查学院

被查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与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纺织服装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纺织服装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数理与金融学院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数理与金融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材料与工程学院

人文社科类学院:

检查学院

被查学院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艺术学院

人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人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体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艺术学院

六、工作要求

1. 检查小组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地对被检查学院的教学材料进行检查、评价,牵头学院检查前三天提交检查计划安排情况给研究生部培养科,检查完成后填写记录表(附件)纸质版。

2. 被检查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反映问题,并根据检查小组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附件 教学与学位论文检查情况记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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