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 2022 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9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18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各学院积极组织推荐。
2.学校在推荐指标范围内组织评审。
3.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安徽省教育厅。
二、申报限额
1. 学校推荐指标为7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和二等奖共5项。
2. 各学院限报1项(省级高峰学科必须申报)。此前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如有新的内容或创新,可以直接参加申报推荐,不占用学院申报名额。
3. 鼓励学院联合其他高校或企业申报。
4. 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对于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示范性强,具有广泛的推广意义;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三、相关要求
1. 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学位点评估、学科建设和博士点申报意义重大。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积极申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
2. 申报时须提交纸质申报书5份和支撑材料1份(支撑材料单独装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1514181@qq.com。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7:30,逾期未发送者视作自动放弃,研究生部不再受理。
3. 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发现、核实后,直接取消申报或推荐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 申报书采用《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部培养科:夏老师,电话:2871437。
附件: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