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总结我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会工作,加强研究生会组织建设,根据《
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时间
暂定3月1日下午
二、述职评议地点
另行通知
三、述职评议对象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
四、述职评议内容
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纪律作风、工作成效等5个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查看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五、述职评议方式
评议会组成人员以研究生代表为主,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六、述职评议流程
1.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考核表》(附件)。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认真撰写表格,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重点,阐述个人在研究生会组织中的发展情况、个人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表格电子版于2月28日17:00前报送至电子邮箱:136106573@qq.com
2.听取述职汇报。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进行现场述职汇报。述职评议会成员代表、研究生代表听取汇报。评议会综合各方面情况,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述职评议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量占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15%左右,最多不超过20%。
3.结果公示
述职评议结果将于
研究生部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接受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4.结果运用。评议等次为“良好”及以上的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在团内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事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对评议结果为“不合格”、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工作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予以劝退、免职。
附件:
1.关于印发《
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考核表.doc
研究生会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