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研究生招生收费政策

一、第一志愿达线且计划内正常录取的考生,不须缴纳培养费。

二、调剂录取考生:

(一)、学术型研究生:

1、国家统考科目为三门或四门类的其统考总成绩超过B类地区分数要求20分(含20分)以上者;国家统考科目为二门类的其统考总成绩超过B类地区10分(含10分)以上者;不须缴纳培养费。

2、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录取的其他调剂考生,全程须缴纳培养费6000元,按3年缴纳,每学年缴纳2000元。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调剂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免交培养费。

三、破格复试录取考生:

专业和指标从严掌握,培养费按全程须缴纳培养费6000元,按3年缴纳,每学年缴纳2000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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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研究生部 邮编2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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