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毕业研究生必修环节、实践环节和社会责任教育等学分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进行15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学分认定,并报送《
学术型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考核汇总表》。
2.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已另行通知(研字[2017]18号文),相关材料已报送。
3.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参照“
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及学分认定办法”(校字[2016]3号)进行2017-2018学年社会责任感教育学分认定,并报送学分认定汇总表。
4.所有预计毕业研究生均需进行
学分认定,各学院根据研究生
登记卡进行学分认定,并报送学分认定汇总表。
请于5月16日之前将以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