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和激励研究生创新精神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校研字﹝2016﹞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届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过程中做到科学严肃、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标准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应能体现作者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选题应为学科前沿,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3.在理论、方法和实践上有创新、有成果,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4. 学位论文成果已有部分在国外或全国性相关领域的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
5.论文盲评综合成绩在同学科中排名前三分之一,答辩成绩为优秀,且答辩委员会同意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三、评选办法
1.评选范围为我校2018年6月授予硕士学位应届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2.本人申请,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等额推荐,推荐前应在学院进行公示。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各学院推荐指标
学院 | 推荐篇数 | 学院 | 推荐篇数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6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1 |
电气工程学院 | 5 | 数理学院 | 1 |
纺织服装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2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3 | 体育学院 | 1 |
管理工程学院 | 1 | 建筑工程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 |
五、材料报送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电子、纸质各一份);
2.学位论文(两份);
3.发表论文复印件(一份);
6月11日前报研究生部,逾期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