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暂行规定

为完善我校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模式,体现“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经研究,学校允许部分在入学时已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免修公共英语课程。为此,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申请免修的条件

1.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50分及其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75分及以上(所获成绩四年内有效);

2. 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英语成绩达到当年学校规定的免修标准(根据当年入学考试中全校英语整体成绩确定)。

二、申请免修的程序

1. 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 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签章;

3. 各学院将名单集中上报研究生部,经研究生部审核批准后,在网上公布同意免修名单。

三、申请免修的相关说明

1. 凡申请免修公共英语课程的研究生,需由本人填写《 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

2. 申请免修获准后,可以不参加英语课程的学习和课程考试。该课程在成绩单上注明“免修”,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3. 免修申请必须在新生入学后两周之内提出,超期不再受理。

四、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研究生。

五、本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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