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级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有效实施研究生教学活动,更好地执行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现请各学院按照2019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教学大纲应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明确某一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注意各课程内容的组合与衔接,有效地进行课程整合,避免内容重复,达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2.要注重课程发展的学术视野,追踪课程的前沿性问题。学术型研究生教学大纲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型研究生教学大纲要重视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实践能力。

3.加强教学方式改革,针对研究生教学与学习的特点,提倡教学方式多样化。可采取讨论式、案例式等多种教学方式,以提高研究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

4.研究生课程应选用适当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各硕士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课程教学的需要自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5.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应进行考试,非学位课可以采取考查的方式。考试和考查均以百分制计。考核办法有开卷、闭卷、读书报告、课程论文等。为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提倡实行灵活的考核方式。

6.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务必做到规范化。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大纲模板(见附件)内容编写,不得随意改动。

7.教学大纲按照模板要求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汇编成册,于2019年11月15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研究生部培养科。  

附件:教学大纲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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