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本校工作实际,保证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顺利完成,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在3月23日起正式开始,具体时间请见各学院网站通知。请参加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可在研招网下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
4.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结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
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
7.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出示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如科研成果、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和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二、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采取双机位,推荐使用带摄像头笔记本电脑1台(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用于“第一机位”面试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手机1部用于第二机位监控,采集面试过程中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及考生本人画面(考生侧后方),具体软硬件按线上复试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的要求准备。
2.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见附图:
3.为确保网络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流畅稳定。尽可能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热点,建议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4.考生须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须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视频背景。
5.考生面试时上半身正对摄像头,保持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面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如系统或网络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刻和学院电话联系,考官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6.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手机应设置好电话“免干扰模式”。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7.提前安装学信网远程复试软件并熟练操作。考生必须用报考研究生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的手机号登陆并进行实名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相关学院。
8.另准备一部电话,用于应急联系。
9.复试前进行模拟演练。考生需配合各学院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测试与模拟演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各学院网站通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0.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为“学信网”,平台系统登录页面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要提前安装、登录并熟练操作。
三、考场规则
1.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学校与各学院考务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务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3.考生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考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需穿着得体,不得佩戴帽子、口罩、墨镜,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考生须开启音频视频,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
5.考生将身份证原件放在座位边备查。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6.考生需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不使用各种手段作弊;不进行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网络直播等记录分享动作,不对外传播复试试题。
7.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各学院规定的方式与之保持沟通。
四、考生违规处理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
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附件:
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pdf
研招办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