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届毕业研究生必修环节、实践环节和社会责任教育等学分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对所有预计毕业研究生进行社会责任感教育学分认定,具体参照“
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及学分认定办法”(校字[2016]3号)执行,报送《社会责任教育学分认定汇总表》;根据研究生
登记卡对所有预计毕业研究生进行
学分认定,报送《
学分认定汇总表》。
2.对预计2021年毕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教学科研实践学分认定,报送《学术型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
3.对预计2021年毕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环节学分认定,报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学分认定汇总表》。
请各学院于4月8日下班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部(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181514181@qq.com)。
附件1:社会责任教育学分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
学分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3:学术型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学分认定表.xlsx
附件4: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学分认定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