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专业实践安排,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1.各培养单位应做好专业实践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工作方案需包含学院、学位点实践工作指导小组构成、实践目标、实践时间安排、实践基地、实践内容及考核要求、实践的组织、指导与管理等内容)。

2.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内容由双导师(校内导师和行业的校外导师)共同协商拟定并负责落实,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3.专业实践结束时应撰写实践总结报告,由双导师共同完成专业实践的总体成绩评定。

4.由校内导师指导研究生填写《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表》(附件1),并报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研究生方可按计划进行专业实践。

学院于2021620日前将《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汇总表》(附件2)(电子、纸质盖章各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部。

二、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1. 各培养单位做好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安全保障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的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2.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按专业实践中行业特点要求自行设计,培养单位、实践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共同签署。协议中应包含专业实践期间各阶段研究生的安全负责归属单位及安全负责人。此协议由所在学院留存。

3.不得安排研究生到中高风险地区进行专业实践。

附件1: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表.doc

附件2: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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