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21〕126号)(附件1)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及指标
1.一流教材(学校推荐限额:1部)
从2021年立项为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且符合省级申报条件的项目中,根据申报限额和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申报。
2.高水平导师(学校推荐限额:4人)
每学院根据申报指南要求,限推荐1名。历年获批为省教学名师的不得申报高水平导师,同一教师不能同时申报高水平导师和教学名师。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校推荐限额:2门)
从2021年立项为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且符合省级申报条件的项目中,根据申报限额和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申报。
4.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学校推荐限额:2项)
从2021年立项为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且符合省级申报条件的项目中,根据申报限额和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申报。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予重复申报。
5.研究生协同育人基地(学校推荐限额:1项)
从2021年立项为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且符合省级申报条件的项目中,根据申报限额和专家评审结果择优推荐申报。
以上项目已在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研究生)》(附件2)有关要求并结合本通知的说明组织申报。
2.请各学院于11月4日前报送“省级高水平导师候选人”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单位推荐汇总表和公示无异议说明(所有材料均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单位须确保项目申报书与项目汇总表的信息一致性。
3.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的,待校级质量工程评审结束后、11月12日前在校级质量工程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63)上传所有项目申请书,如有支撑材料,则上传至其他附件位置。请项目负责人参照《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附件3)填写项目名称,上报后填写不规范的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联系电话:2871437。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