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 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校研字〔2021〕5号)和《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2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硕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遵循控制规模、优化结构、动态管理、保证质量的方针,导师队伍建设坚持与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科建设有机结合的原则。

二、可申请的学位点

1. 学校已获批或已申请且上报省厅增列的一级学科授权点按照一级学科申报。

2. 专业学位按照已获批的专业学位类别申报。

三、申请类别

1. 校内第一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内一导”)。

2. 校外第一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外一导”)。

3. 企业第二指导教师以下简称“企业二导”)。

四、申条件

1. 校内一导和校外一导申请的基本条件及近三年(2019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的成果需要达到《 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校研字〔2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学院教授委员会也可根据情况制定高于学校遴选条件的政策,报研究生部备案后实施。

2. 企业二导申请的基本条件需要达到《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21〕4号)中的相关规定,学院教授委员会也可根据情况制定高于学校遴选条件的政策,报研究生部备案后实施。

五、申请说明

1.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院和教师纸质材料填报工作量,本年度校内一导的遴选将使用线上方式。校外一导和企业二导的遴选仍使用线下方式。

2. 校内一导和校外一导由学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3. 企业二导由学院按相关规定遴选,遴选结果报研究生部备案。

六、申请审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6106月19日)

1)申请校内一导的教师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在线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 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师遴选模块操作手册(教师篇)”(附件1)。

2申请校外一导的教师填写“ 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研究生工作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连同相关支撑材料(含本人正式发表论文、科研项目批文、科研奖励等成果复印件)(电子版),交申报的学位点所在学院。

(3)申请企业二导的教师填写“ 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企业)资格申请表”(附件4),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连同相关支撑材料(含本人正式发表论文、科研项目批文、科研奖励等成果复印件)(电子版),交申报的学位点所在学院。

2. 学院审核(6月20日—6月22日)

(1)学位点所在学院对申请校内一导的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其他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 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师遴选模块操作手册(学院及教授委员会审核篇)”(附件2)。

(2)学位点所在学院对申请校外一导、企业二导的教师的其他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报学位点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

3. 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并公示(6月23日—6月26日)

1学位点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校内一导的教师的成果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 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师遴选模块操作手册(学院及教授委员会审核篇)”(附件2)。

2学位点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校外一导、企业二导的教师的成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校内一导、校外一导、企业二导的教师名单及相关材料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校内一导、校外一导人选,并于6月27日之前将推荐结果与经过审核后的相关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部。需报送的材料包括“2022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校内一导)”(附件5)、“2022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校外一导)”(附件6)的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发至yjs@ahpu.edu.cn,以及校外一导的申请表盖章纸质版。

企业二导由学院在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任,聘任结果于6月27日前报研究生部备案。需报送材料包括“2022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企业二导)”(附件7)的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发至yjs@ahpu.edu.cn。

4. 研究生部复核(6月27日—6月29日)

研究生部汇总申报材料,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5. 校学位委员会审定(6月30日之后)

研究生部将通过复审的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研究生部将择机组织新导师进行岗前培训。

七、工作要求

1. 申请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材料,公示期间或聘任后复查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报相关部门。

2. 学位点所在学院要充分发挥二级管理职能,组织好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要注重推进导师队伍年轻化,吸收优秀年轻博士加入导师队伍和学科团队;坚持数量、质量与结构相统一;加强对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的考核与评价,实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一票否决”。

3. 学院需将企业二导遴选、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研究生教学实践、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四题”等工作统筹规划。

4. 学院按学校的统一时间安排做好有关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部,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师遴选模块操作手册(教师篇).docx

附件2. 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师遴选模块操作手册(学院及教授委员会审核篇).docx

附件3. 硕士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4. 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企业)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5. 2022年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校内一导).xls

附件6. 2022年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校外一导).xls

附件7. 2022年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企业二导).xls

 

研究生部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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