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具有当年推免生资格符合学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中部分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 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接收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收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3.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规定的复试日程参加复试。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约在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关于复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申请人复试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留存复印件,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

(3)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5)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4.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5.推免生在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进行体检。

6. 对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如申请人提供虚假的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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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电话:0553-287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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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研招办    

注: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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