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国资处)
发布时间:2012-12-10   浏览次数:146

各学院、各部门:

最近学校科级干部人员变动较大,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根据《 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各部门对有人事变动或已退休人员的资产及时进行移交,填写“资产移交表”(注:此表可在国资处部门网下载)交国资处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2871461),以便及时更新固定资产信息。

资产管理员有变动的部门,请将新确定的资产管理员名单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注:需加盖部门章)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

特此通知

 

 

                                       201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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