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最近学校科级干部人员变动较大,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根据《 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各部门对有人事变动或已退休人员的资产及时进行移交,填写“资产移交表”(注:此表可在国资处部门网下载)交国资处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2871461),以便及时更新固定资产信息。
资产管理员有变动的部门,请将新确定的资产管理员名单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注:需加盖部门章)报国资处资产管理科。
特此通知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