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领导意见,为规范学校经济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防范各类财务风险,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对《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暂行)》再次征求意见,请你们认真研读讨论稿,结合学校和本部门实际,组织讨论修改,并于9月17日上午将修改建议与意见以书面方式送国资处。
附件: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讨论稿).doc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