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零星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3   浏览次数:286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各类零星采购项目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增强计划性和时效性,从2016年始,零星采购项目实行分类集中采购。校内采购周期为1-2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印刷类项目

各单位需在每年315日前报送全年印刷类项目采购申请,填写采购项目申请表(国资处网站下载)。学校尽可能通过一次性挂网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对每年都需进行采购的常规印刷类项目可通过招标确定1-2家协议供货单位供使用部门选择。

二、零星教学科研设备类项目

对零星教学科研设备类项目,学校将分四个批次进行集中采购。各项目单位需在每年3691110日前报送采购申请,填写采购项目申请表与设备采购技术参数编制表(国资处网站下载),要编写好详尽规范的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或询价要求)。逾期报送采购申请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采购批次。

三、维修改造类项目

对维修改造类项目,学校将分三个批次集中采购。各项目单位需在每年的46910日前报送采购申请,填写采购项目申请表,准备好详细规范的技术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采购必备的材料。逾期报送采购申请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采购批次。

四、其它类项目

其它类项目应尽量提前1-2个月时间报送采购申请。应急采购项目须分管校领导批准,实行即时采购。

本文件即日生效,原《关于学校项目设备统一采购的通知》(校国字〔20142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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