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集校内评标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7   浏览次数:335

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规范评标活动,充实学校评标专家库,学校决定向各单位再次征集评标专家,现通知如下:

一、2015年已申报过的评标专家无需再申报,但若信息改变,可再次申报。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同等专业水平(工作年限以2017331日为止计算;同等专业水平指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四年以上)。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因特殊专业需要,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以学院(或党总支)为单位集体申报,填写《申请评标专家汇总表》(见附件);

(二)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17410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1311室),电子文档发至gzc@ahpu.edu.cn

(三)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入学校专家库。

建立 评标专家库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采购有关政策法规的一项基础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

附件:申请评标专家汇总表2017(项目类型列表).docx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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