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规范评标活动,充实学校评标专家库,学校决定向各单位再次征集评标专家,现通知如下:
一、2015年已申报过的评标专家无需再申报,但若信息改变,可再次申报。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同等专业水平(工作年限以2017年3月31日为止计算;同等专业水平指取得中级职称后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四年以上)。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因特殊专业需要,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申报以学院(或党总支)为单位集体申报,填写《申请评标专家汇总表》(见附件);
(二)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1311室),电子文档发至gzc@ahpu.edu.cn;
(三)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入学校专家库。
建立 评标专家库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采购有关政策法规的一项基础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