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校内零星采购项目实行集中采购的通知》(校国字〔2016〕1号)文件要求,2017年校内第3批次零星教学科研设备及维修改造项目于9月10日之前进行申报。按照《 采购管理办法(修订)》,预算3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项目,预算6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类项目,且符合采购目录要求的需报学校统一采购。项目单位自行询价采购的项目参照《 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第十四条执行。
一、零星教学科研设备类项目
各项目单位需在9月10日前申请采购,填写采购项目申请表、货物采购技术参数编制表(国资处网站下载),要编写好详尽规范的技术参数(符合招标采购要求,清单内容要与项目相符),逾期报送采购申请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采购批次。报送地点:行政楼1311室;设备科联系电话:2871461。相关电子文档发至sbk@ahpu.edu.cn。
二、维修改造类项目
各项目单位需在9月10日前申请采购,填写采购项目申请表,准备好详细规范的技术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采购必备的材料。逾期报送采购申请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采购批次。报送地点:行政楼1307室;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2871413。相关电子文档发至zhaobiao@ahpu.edu.cn。
三、其它项目
各项目单位的其它项目,也应在9月10日前申请采购。报送地点:行政楼1307室;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2871413。相关电子文档发至zhaobiao@ahpu.edu.cn。
四、相关说明
项目预算及所报材料不得涂改,签字盖章须完整。
特此通知。
国 资 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