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至4月9日,国有资产管理处联合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对全校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包含软件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是落实学校重点工作、加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的重要举措。
根据本次检查工作要求,共检查仪器设备400余台(件),涉及16个学院和部门。检查组对仪器设备制度建立情况、专人管理情况、标签标识张贴情况、运行状况以及使用维修日志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二级单位进行了反馈。同时,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进行认真总结,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仪器设备专人管理,规范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日志,推进科研仪器设共享,提高资产使用率和完好率。
下一步,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检查监督,形成常态机制,促进仪器设备高效使用、及时维护,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