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校国字〔2017〕2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上半年采购项目申报工作须加快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考虑到采购周期,各项目单位须提前谋划,充分论证,做好采购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
二、具体要求
1.货物类、服务类项目
各项目单位应在5月底前申报采购,填写采购项目申请表,按规范要求编制相关技术资料。
2.维修改造类项目
各项目单位应在6月上旬前可分批次申报采购,填写采购项目申请表,准备好详细规范的技术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采购必备的材料。
三、相关说明
项目预算、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要合理准确。采购申请表签字要签到“财务处意见栏”,注明经费来源,再报送国资处。采购技术参数编制表、技术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纸质资料需盖章。
特此通知。
国 资 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