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对此项工作开展的专项要求,现就我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 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 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 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工作要求
1. 各相关学院根据上述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于 9月26日前提交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1),纸质版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1310室,电子版发至gzc@ahpu.edu.cn;
2. 9月底前接受安徽省教育厅专项检查。
3. 各相关学院根据自查报告和检查情况,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10月11日前提交整改报告,纸质版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1310室,电子版发至gzc@ahpu.edu.cn。
附件:1. 学院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格式).doc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