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采购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账实一致,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部门及个人采购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不论何种用途、金额大小及经费来源,都需先提交签字盖章后的《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申请表》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审核,否则不予录入固定资产。
2、科研项目、教研项目等经费采购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也要与实际需求相匹配,不得随意提高配置标准。
3、自行采购的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应参考网上商城目录及价格(徽采商城http://www.huiemall.com/HeFei_SZ/index.html或京东商城等),不允许出现高价采购的现象,录入固定资产时必须提供线上线下比价记录(可附网页)。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