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完善定点采购管理制度,加强供货质量监督,现通知如下:
各单位在定点供应商服务过程中,若遇到质量或服务等问题,可填写《 定点供应商(打印机复印机耗材、办公家具)意见反馈表》,并将纸质盖章版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A座1310)。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2871461。
附件: 定点供应商(打印复印耗材、办公家具)意见反馈表.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