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公有房屋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227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房产管理,实现房产管理精细化、信息化,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通过第三方进行学校公有房屋信息采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学校全部公用房

二、采集内容:建筑物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用途或功能等(含每层、每间房使用的实际情况:使用单位、用房性质、单位负责人、房间使用人(或负责人)、房内情景照片等信息)。

三、采集时间:20213月15—6月15

四、采集要求

1、请各学院、各部门提前做好房屋使用信息自查和相关信息采集登记工作;

2、工作人员上门时,持有专项工作胸牌。请各学院、各部门核查工作人员信息后,提供一名至两名熟悉本单位相关情况的老师作为向导。有能正常开启所有公用房门的钥匙,并能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保持通讯畅通;

3学校公有房屋信息是学校基础数据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房屋信息采集数据将作为公用房管理的基础数据,在以后的公用房使用和调配起着重要作用。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系人配合。并将负责人和联系人情况于2021年319日报送我处。

联系人:房产管理科 叶老师,联系电话:2871364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3月15

     公有房屋信息采集联系回执

单位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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