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召开招标代理机构谈话会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325

3月25日下午,在A座1305会议室,国资处召开招标代理机构谈话会,参加会议的有国资处相关人员及我校四家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会议由国资处处长余雷主持

    国资处负责人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了项目代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要有健全的内控机制,要强化监督检查,招标采购代理要合法、合规,实行阳光采购,公平、公开做好项目代理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采购代理,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法律法规进行,在工作中一定要细心严谨,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学校委托的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介绍了各自单位在制度建设、保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表示会依法依规完成工作。与会人员就项目管理、评审等工作进行了讨论。

文:胡家露;审核:余雷、胡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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