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 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次数:234

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需上报2020-2021学年相关实验室信息数据,包括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见附件)

二、填报要求

1. 实验室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为:202091-2021831日。

2. 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组织人员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相关通知文件和填报说明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http://202.4.130.200:81/)查询。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于91前将本单位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及qq号码发送至sys@ahpu.edu.cn邮箱,并于96将基表3和基表6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单位盖章)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科或实验室管理科基表4和基表5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单位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邹步/李倩,2871461(报送基表3和基表6);刘琪/王春亭2871047(报送基表4和基表5

 

附件:基表三、四、五、六.zip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教务处

20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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