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需上报2020-2021学年相关实验室信息数据,包括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3)、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4)、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5)、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6)。(见附件)
二、填报要求
1. 实验室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2. 请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组织人员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相关通知文件和填报说明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http://202.4.130.200:81/)查询。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于9月1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及qq号码发送至sys@ahpu.edu.cn邮箱,并于9月6日前将基表3和基表6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单位盖章)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科或实验室管理科;基表4和基表5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单位盖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邹步/李倩,2871461(报送基表3和基表6);刘琪/王春亭,2871047(报送基表4和基表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教务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