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浏览次数:271

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按照学校的部署,近期学生将陆续返校,为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全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担当,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

二、自查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及特种设备等相关场所

三、工作安排 

1. 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形成二级单位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2. 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附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9日前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A13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hpu.edu.cn


附件: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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