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及高等教育 质量监测国家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浏览次数:25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报表注明的要求,认真及时填报数据情况(见附件)。并请于2021年930日前将电子版发邮箱(455152705@QQ.com),纸质版材料盖章送到国资处。联系电话:2871364,联系人:叶老师。

 

附件:教育事业统计工作.rar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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