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具体如下: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实验室管理校领导
成员: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现代技术中心、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管理委员会、各学院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二级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二、工作安排
1. 二级单位自查自纠(2021年11月22日前)
二级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2021年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期间向学校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和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无死角的再排查。检查重点如下:
①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及生物安全隐患的排查。
②组织开展培训情况。是否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是否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自救能力;是否组织学生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进行考试(或自行组织),考试通过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是否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工作规范,特别是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并撰写检查报告,内容包括:
①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②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③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附件)。
检查报告纸质材料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2日前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A1310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ys@ahpu.edu.cn。
2. 学校检查(2021年11月30日前)
学校成立的专兼结合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三、督查问责
学校将着重对二级单位和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情况、二级单位自查自纠及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督查。对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和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倒查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