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附件1),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稳定,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撰写《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自查报告》和《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整改台账》(附件2、3),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月22日前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A13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hpu.edu.cn。
2. 集中整改(3月14日前)
各单位对照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整改台账》,开展集中整改工作。
3. 整改验收(3月21日前)
学校成立的专兼结合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开展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工作,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严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