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附件1),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编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数据统计时间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3月8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A13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ahpu.edu.cn。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pdf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