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 危险化学品管理细则(试行)》和《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细则(试行)》,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的管理。
2.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绝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存储于实验物质中心,保留少量暂存于实验室专柜,并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通风、降温、防水、防潮、防火、防爆、防雷等措施,加强对各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报警、连锁等安全装置和通风、降温设施的完好。切实保证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良好运行,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3. 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事先应经过培训和指导,掌握安全操作方法及有关防护知识;实验过程中,操作人员穿戴的防护用品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必须与实验内容的安全等级相匹配;学生实验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讲清楚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办法。
4. . 各单位要根据《 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本单位实验室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