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1.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落细、落实、落严。
2.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在前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自查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3.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
4.各类实验室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天气等安全事故;做好“四关”工作,即关好水、电、气和门窗。
5.节假日不使用的实验室,采取切断水、电、气源,以及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必要时亦可加贴封条。
6.节假日期间,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各单位要做好使用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操作规程。学生做实验时,原则上必须有指导教师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7.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在实验室饮食、留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8.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值班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予以认真落实,对存在问题的实验室,请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自查记录存档,以备日后学校及上级部门检查。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