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现代技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
为切实开展好学校“实验室安全文化月”系列活动和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
请各单位按照“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内容,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1.单位自查
各单位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以排查隐患为抓手,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排查,重点围绕各类风险源管控,请于本周内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自查记录存档以备日后学校及上级部门检查。
2.学校抽查
学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实验室一线,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压力容器和消防用电等情况。后期学校将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下发整改通知书,请各单位及时整改并在系统完成填报。
二、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
2. 暑期不开放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等安全措施。
3. 暑期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要做好使用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实验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学生做实验时,原则上必须有教师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4. 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饮食、留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5. 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人员值班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