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加强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管理,促进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学校将对第二批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一、检查范围:第二批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截止到2023年11月9日);
二、检查内容:合同签订情况、到货情况、安装调试情况、验收情况、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情况、运行使用情况。
三、单位自查
1.自查时间:10月26日-11月9日。
2.自查要求: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建立第二批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仪器设备进展情况台账,形成自查报告(见附件),并于11月10日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学校抽查
自11月11日起,由校领导带队同步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检查第二批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落实进展情况。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本单位牵头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与联系方式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各单位要加强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管理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报告要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3.对学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确保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高质量规范实施。
4.自查期间,各单位要立即组织相关大型仪器设备加入校级共享平台,提高使用效率和资产效益。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邹老师,电话:0553-2871461
附件:第二批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进展情况自查总结报告.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