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处字〔2020〕8号
关于印发《
学生宿舍智能控电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
学生宿舍智能控电系统使用管理规定》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实施。
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集团)
2020年4月23日
学生宿舍智能控电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方便广大同学学习、生活,学生宿舍采用智能化电控管理系统。现就相关内容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智能化用电管理系统按每个学生寝室为一个计量单元,不分房型,不计实住人数。
二、每个学生寝室每学期给予100度免费用电配额。配额用完,系统将自动断电。寝室成员可根据需要自行购电。
三、寝室成员可以通过无记名方式在校园卡圈存系统上自助缴费购电。寝室成员自行协商解决购电费用均摊问题。
四、寝室正常用电功率上限可达1500瓦左右(不包括空调专线)基本满足绝大多数寝室正常用电需要,如有特殊需要可申请提高寝室总功率。为确保用电安全,本系统设置了恶性负载功能,若使用主要功能是用于制热或制冷的阻性电器(如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取暖器、电吹风、电饭锅、电手焐、电冰箱、烘鞋器、电发夹等),即使功率较小,也将导致宿舍自动断电。
五、违章用电寝室须到智能化用电控制办公室填写《违章用电处理通知书》,由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按相关规定处理后方可供电。
六、供电时间由后勤保障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确定。
七、系统将通过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形式发布各寝室剩余电量提示。
八、住宿学生应增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杜绝使用违章电器。若出现用电故障,可直接到智能化用电控制办公室(女生8#楼西侧)寻求解决,服务电话:2871491。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7月12日印发的《
学生宿舍智能控电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后勤字[2017]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