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委员会组成
工会主席:柴方松
工会委员:
组织委员 汪 杨
女工委员 毕翠萍
宣传委员 沈晨月
文体委员 陈晓东
二、职责分工
(一)工会主席职责:
1、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按照学校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2、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正常工作。
3、接受党总支的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总支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总支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配合党政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5、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职工参与后勤保障处的民主管理,加强民主建设。
6、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后勤的发展。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8、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9、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0、坚持工会的民主制度,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会员发展和积极分子培训与组织工作。
11、深入职工中,了解和关心职工的疾苦,善于通过各种途径为职工排忧解难,建设职工之家,增强工会凝聚力;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12、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1、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并保管好工会组织的档案资料(会员档案、工会报告、会议记录、经费管理、审查报告等)。
2、负责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每年向工会会员通报有关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
3、工会的一切经费使用要求有工会主席、委员等三人签名方可支出。
4、负责本工会缺额干部的补选和报批工作。
5、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
6、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女职工委员职责:
1、根据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开展有关的妇女工作,努力提高女员工思想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
2、负责组织开展的妇女卫生健康检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3、开展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
4、做好先进女工各项评选工作。
5、做好会员的计划生育宣传和对孕、产妇及有困难的同志进行送温暖活动。
6、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本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青年员工代表座谈,收集意见和要求,倾听呼声。
2、协助党总支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的总结表彰工作。
3、负责职工提案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4、负责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做好工会各种会议的记录和归档。
5、负责工会开展工作或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物资的采购准备工作。
6、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文体委员职责:
1、组织工会各项文体活动。制定工会年度职工文体活动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2、负责工会文体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3、负责组队参加上级工会举行的各种文体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平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5、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