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毕业生外出门诊就医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人:王凤梅  发布时间:2023-05-17   动态浏览次数:651

各学院:

2023年在校购买医保的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外出普通门诊就医医疗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收集整理好外出就医同学的校医院转诊病历、校外医院门诊病历和发票,于2023年5月22日—5月26日,以学院为单位交到校医院206室,联系电话:2871126。

注意事项:

1.发热、呼吸道症状和急诊不需要校医院转诊病历。

2.发票请按就诊时间顺序、正面朝上依次张贴在报销单后。

3.报销单上费用名称和金额处请不要填写,留给审核人员填写。

4.在校外医院自助缴费的收据,请一律去该院换取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5.住院报销请于每月8日、23日下午到A座一楼111室办理,节假日顺延。

后勤保障处

2023年5月1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