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维修工程预算管理,合理规划安排维修经费,根据财务处《
关于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及《
维修工程管理办法(修订)》(校后字〔2023〕7号)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维修工程年度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场地道路等使用状况和发展需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2024年度需要维修改造的工程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各部门在申报年度预算的同时提出2024年度维修工程立项申请,进行调研论证,填写《
2024 年度维修工程立项申请表》,阐明维修工程项目需求、经费估算及执行时间等。
(二)维修工程立项申请须经主管职能部门审核。教学教务等相关项目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审核,科研科技等相关项目由科技处牵头负责审核,办公场所、公有住房和实验室相关项目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负责审核,消防、安防、交通等相关项目由保卫处牵头负责审核,信息化、网络通讯等相关项目由现代技术中心负责牵头审核,公共设施与服务等相关项目由后勤保障处负责牵头审核。
(三)经主管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立项申请报本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
(四)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的《
2024 年度维修工程立项申请表》,于10月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送后勤保障处。
(五)后勤保障处汇总后,10月11日前召开2024年度维修工程立项评审会,根据轻重缓急和学校经费预算,对申报的各类维修工程进行立项排序。
(六)经评审排序的维修工程及经费估算按程序报学校审议批准,批准立项的项目列入学校2024年度维修工程项目清单,落实维修经费预算。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维修工程立项申报工作,增强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请表。
(二)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务必按时申报,逾期申报的不予接收。本次申报结束后,除突发安全隐患和上级要求等不可预知因素外,原则上不再受理各单位临时申报的2024年度维修工程项目。
(三)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后勤保障处201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49267751@qq.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553-2871270。
(四)经学校批准立项的维修工程,按照《
关于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相关要求,填写并按时提交《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后勤保障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