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学生宿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谢红翠  发布时间:2023-11-07   动态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学生人身与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学生宿舍(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宿舍)。

二、检查时间

118-1130日。

三、检查方式

1.各学院对本学院学生宿舍开展全面自查,对宿舍内存放和使用违规违章用品器具,购置安装影响人员疏散的沙发椅与桌帷以及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限期清除。

2.后勤保障处、管委会、保卫处、学生处、研究生部对本科生、研究生宿舍开展联合大检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开展留学生宿舍安全大检查。

四、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宿舍内存放打火机、香烟以及吸烟、乱扔烟头等现象;

2.是否存在宿舍内使用和存放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器具以及鞭炮、白酒等易燃易爆物品现象;

3.是否存在宿舍内使用和存放热得快、电炒锅、电热杯、电熨斗、电吹风等制热电器现象;

4.是否存在宿舍楼内使用和存放各种管制刀具现象(包括菜刀、直柄水果刀、弹簧刀、折叠刀等);

5.是否存在宿舍楼内存放电动车、平衡车等以及给电动车、平衡车电池充电现象;

6.是否存在宿舍内使用和存放有腐蚀性、有毒性、有害性及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物品现象;

7.是否存在阳台、公共区域及安全通道口堆放物品等现象;

8.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宿舍安全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全部学生宿舍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采取主题班会、专题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住宿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违纪现象进行登记,对相关的违规违纪学生要及时进行处理并通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汇报。

后勤保障处、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管委会、保卫处

学生处、研究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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