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发布人:谢红翠  发布时间:2023-11-20   动态浏览次数:24

后党字〔20234


 关于印发《后勤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党支部:

《后勤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经后勤党总支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 后勤总支委员会

2023823


后勤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后勤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总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后勤党总支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党总支书记

  :党总支委员、处级干部、专职组织员、办公室主任、各党支部书记

二、党总支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按照“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按照岗位职责,把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四、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每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每半年向党委宣传部报告一次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

五、贯彻落实《后勤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

六、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对新闻发布严格把控,根据发布内容,主要领导审批合格后方可传到推广平台。

七、积极贯彻落实闭环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发挥信息报送员的作用,广泛了解职工日常思想动态,加强舆情信息分析管控,以应对突发事件。

八、加强对全体广大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关注特殊情况教职工,保证能够及时了解全体职工的思想动态。

九、加强对外交流、报告会、研讨会的管理,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组织讲座、报告会等活动,须到宣传部进行审批、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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