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处字〔2023〕2号
关于印发《后勤保障处(后勤党总支)领导干部带班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后勤保障处(后勤党总支)领导干部带班巡查工作制度》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后勤保障处
2023年8月23日
后勤保障处(后勤党总支)领导干部带班巡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改进和加强后勤保障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落实落细“一线工作法”,强化监管实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问题,着力提升后勤保障服务水平,营造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育人环境,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实行后勤保障处领导干部带班巡查工作制度。
第二条 巡查组组成:由一名处级领导带队,至少一名职能科室人员参加。
第三条 巡查时间。根据后保处工作安排,除周五碰头会、工作汇报会外,每天(包括双休日)均安排巡查。
第四条 巡查内容包括后勤保障处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情况,如学生宿舍、食堂、校园环境、幼儿园、校医院和工程项目施工情况等。
第五条 巡查人员当天至少在食堂用餐一次,实地巡查食堂日常保障、管理及运行情况。
第六条 巡查人员要积极主动,认真履行职责,发扬斗争精神,善于发现问题。
第七条 做好巡查记录,在巡查时发现的各类问题需及时反馈到相应科室,并要求即时整改。后续巡查要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的,可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及时汇总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并在后勤保障处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
第八条 巡查结果作为各科室及服务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