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学生食堂窗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
《
学生食堂窗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后勤保障处
2023年11月20日
学生食堂窗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积极融入“三全六专”育人实践,切实落实《
食堂监督管理办法》《
食堂原材料采购、使用及成本监控实施方案》等制度,强化规范化,激发创造力,建立新机制,持续改进食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师生满意度,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做实做细窗口考核,提高食堂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让师生得实惠,为校园和谐稳定和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坚持线上线下结合、业绩与评价结合;
(三)坚持奖励与惩处并重。
三、考核对象
各食堂服务窗口(班组)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组成。包括:营业额、服务师生人次、学生投票意见以及表扬、投诉等情况。各项内容按权重(30%、40%、20%,±10%)折算,得出本窗口最终得分。(每名递减5分,第一名100分)
(二)考核方式。线下参与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由伙管会组织,每月开展1次,与学生食堂满意度调查同步进行;后勤保障处在各食堂设立投票箱,接受师生投票;线上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通过伙管会公众号,在每个食堂入口处设置线上问卷二维码等途径收集学生的投票。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三)考核结果。每个食堂每月排名前三名的窗口评定为“最受欢迎窗口”(钻石、王者、青铜)。投票截止时间为当月末,下月10日前评定上月结果。
五、负面清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本月窗口考核成绩:
(一)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二)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发生经核属实的造成影响的投诉情况;
(四)当月毛利率超过合同约定的10%;
(五)存在其它违规情形。
六、结果运用
(一)对获得“最受欢迎窗口”进行通报和表彰,由后勤保障处授牌,悬挂周期为1个月,并在当月营业款中给予奖励,第一次奖励500,连续第二次奖励800,连续第三次1200,连续第四次1600元。
(二)后勤保障处留存窗口业绩档案,落实“流水的企业,铁打的窗口”管理理念,积极创造条件把得到学生认可的窗口班组留下来、长期为师生服务。
(三)实行“淘汰制”,对一学期考核中,均居后两位的窗口,原则上必须淘汰。
七、经费来源
奖励经费来源于学校物价平抑基金。